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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宁交函〔2015〕40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张迁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梅子镇生凤村青龙组至小堰组7公里水泥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凤村青龙组至小堰组公路属于组级公路,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上级部门未对通组公路进行规划设计和投资,部分通组公路未能打通,加之重点项目“引汉济渭”工程的实施,主要通道即将被淹没,严重影响了村民出行问题。
为了解决梅子镇生凤村青龙组至小堰组公路出行难的问题,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县移民局已请设计部门对该路进行了规划设计,我局也将积极申报,并纳入“十三五”交通工程规划中,多途径力争尽快解决交通困难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26日
联系人:范 飞 联系电话:6822773
附:50.标题:关于修建生凤村青龙组至小堰组7公里水泥路的建议
内容:因为引汉济渭三河口水库建设,致使梅子镇生凤村小堰组唯一通往外界的5公里道路(其中2.7公里由村民集资修建的水泥路,2.3公里为砂石路)形成断头路。小堰组成为孤岛,需要重新修通小堰组至青龙组7公里道路。恳请政府尽快实施该条道路建设,确保小堰组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代表:张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