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5-07-20 10:56

      类别:A

   宁交函〔2015〕41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函

张迁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硬化梅子镇生凤村八庙至青龙组5.3公里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梅子镇位于省上重点项目“引汉济渭”淹没区,90%的道路在淹没线以下。按照省政府要求淹没区内的项目不得实施建设,为此,梅子镇在“十一五”期间未实施通村水泥路。
  近年来,为解决梅子镇出行难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多方努力、积极争取,先后重新规划设计并修建了北昌村公路、石门子至女王村公路、女王至南昌村公路,拓宽改造了生丰村和瓦房村公路,基本解决了梅子镇淹没线以上群众通公路的问题,同时也为下一步实施通村水泥路打下了基础。
  我局去年就着手规划立项上报了梅子镇通村水泥路项目,2015年市交通运输局已下达了生凤通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总投资290余万元,建设规模5.3公里。5月份我局公开招标,现施工队已进场施工建设,预计11月初完工。届时将解决生凤村村民出行难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26日


    联系人:范  飞                联系电话:6822773

 

    附:51.标题:关于硬化梅子镇生凤村八庙至青龙5.3公里道路的建议
  内容:梅子镇生凤村为解决村民出行问题,村两委组织村民对八庙组至青龙组之间的村级道路进行了路基改造工程,该段道路长约5.3公里,经改造后的路基符合村级道路硬化条件和标准。全体村民期盼政府尽快对该段道路进行硬化,早日解决群众的出行问题。
  代表:张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