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宁水函〔2015〕59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王显华等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八宝安置小区河堤并加设挡墙防护栏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八宝安置小区河堤加固加高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现正在实施,预计6月底完工。按照设计,八宝安置小区河堤整体加高1米,桥以上堤顶高出安置小区现有地面1米,可以不加设防护栏杆。桥以下堤顶低于安置小区地面,需建设拦护设施。经与皇冠镇沟通,决定河堤与安置小区之间回填成斜面,栽植树木,做成生态围栏,同时成为安置小区生态绿地,该部分绿化具体实施由皇冠镇负责,需等待河堤加固加高工程完工后方可实施。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水利局
2015年6月8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