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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水利局
来源:
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5-08-26 09:00
类 别:B
宁水函〔2015〕34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的复函
陈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梅子镇北昌村寇家湾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已编报项目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在北昌村寇家湾移民安置点房屋修建的同时,解决60人的人畜饮水问题。搬迁点的供水问题已列入搬迁基础建设计划。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水利局
2015年6月8日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915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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