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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水利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水利局
来源:
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5-09-01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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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C
宁水函〔2015〕44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杨和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恢复金川镇兴隆村6.9洪灾水毁农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修复水毁基本农田,对解决当地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问题十分重要,但县财政又十分困难,目前暂时无力解决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向省市争取农田建设项目及土地变更项目,力争早日解决你提出的问题。
感谢你对我们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水利局
2015年6月8日
联系人:刘志轩 联系电话:1350915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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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责任编辑:
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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