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宁水函〔2015〕49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汤友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恢复江口镇竹山村田湾河堤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用于水毁农田修复的项目只有农田项目,该项目以新修农田为主,可结合修建部分护田河堤,田湾河堤符合项目申报要求。近期,我局将安排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做出初步方案。由于2015年农田项目申报时间已过,只能争取将其列入2016年建设计划,待计划下后,即可组织实施。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水利局
2015年6月8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