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载体,既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积极做好“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及时将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对于科学分析、有效监测、加强研判,准确、全面反映我县国民经济总量、结构、效益、速度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对我县“四上” 企业发展现状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四上”企业统计定义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宁陕县四上企业现状
(一)四上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末我县共有“四上”企业28个,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3个;限上贸易企业11个(批零企业4个,住餐企业7个);资质以上建筑业1个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个,规上服务业1个,分别占全县“四上”企业的46.4%、39.3%、3.6%和7.1%、3.6%。其中:“四上”企业中二产占50%,三产占50%。
(二)四上企业在宁陕县经济总量中的位置
根据2014年度统计年报数据显示,宁陕县纳入企业联网直报四上企业实现增加值8.06亿元,占全县经济总量的36.27%,其中:二产“四上”企业增加值占全县经济总量的34.65%,三产“四上”企业增加值占全县经济总量的1.64%;二产“四上”企业增加值7.7亿元占全部“四上”企业增加值95.47%,三产“四上”企业增加值0.37亿元占全部“四上”企业增加值4.53%。
三、我县“四上”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数量少,占比低
我县经济总量占全市的3.22%, “四上”企业个数占全市2.75 %。规上工业企业,限上贸易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规上服务业,分别占全市“四上”企业2.7%、3.4%、1.3%和1.9%、1.9%。
(二)规模效益差
以规上工业和限上贸易业为例:2014年我县规模以上工业虽完成产值20.6亿元,同比增长13.2%;实现增加值7.25亿元,同比增长1 2%,但增速欠市县下达目标任务8个百分点,总量和增速均处于全市第九位,产值和增加值增速是近9年来最低;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看,过2亿元企业有2个,过1亿元有5个;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或基本正常约占80%以上。2014年我县限上贸易业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亿元,同比下降0.3%;总量和增速分别处于全市第9、第10位,增速是近11年来最低。限上贸易企业销售额、零售额市场疲软,持续下跌。
(三)发展速度不快
2014年我县“四上” 企业只增加1个,即年底进入的规上服务业;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去年11月底对全部“四上” 企业进行了清理,当年退出规上工业企业3个、资质以上房地产企业3个。从目前情况来看,“四上” 企业总数与上年相比实际减少了6个,仅规上工业当年减少产值2亿元以上,四上企业的户数少,产值或收入过亿元的工业企业有2户的退出,在原本发展速度不快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严重影响县域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
(四)存顾虑,入统难
一是“四上” 企业申报门槛高,手续繁多,申报材料内容具体,稍不注意就会导致证件或资料不全的企业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畴。二是我县有相当一部分规模较大的个体户经营收入能够达到“四上”标准,但由于怕露富、怕多交税费、怕报表麻烦等原因,不愿“个转企”,也就不能纳入“四上” 企业统计范畴;三是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不健全 ;四是少数相关部门对“四上” 企业培育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成效不佳,这些都是导致很多数据统计不上来,不能全面真实反映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
(五)联网直报企业配合程度低
“四上”企业实行联网直报统计报表后又陆续新增加了劳资、科技、信息、投资、文化产业等内容,工作量不断增加,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的工作负担,存在部分企业不愿申报的问题,加之企业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统计人员,造成联网直报上报不及时,数据质量差,配合程度非常低。
四、加快 “四上” 企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
树立抓经济工作就要抓“四上”企业培育,抓“四上”企业发展就是保增长、促发展的意识,要把“四上”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只有把“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起来了,地方经济发展才有支撑,才能持续快速发展。
(二)高度重视,抓好调查摸底
各部门、各镇要高度重视,超前谋划,从现在开始要不断对全县从事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其他服务业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把能够达到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或资质以上标准的企业纳入四上企业申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同时主管部门要对从事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及其他服务业经营活动的大个体、小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实施“个转企”、“企上规”, 通过认真细致的清查摸底,积极宣传引导并做好达到“四上”标准的大个体户和小微企业转变为企业法人。
(三)夯实职责分工
建议县政府下文,要求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必须大力培育“四上”企业,按各自的职能,通力配合,确保“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1.由县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分别成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规模企业清理、培育、核查工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开展工作。对个体户及小微企业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引导其变更为企业法人后指导其尽快纳入申报,进入统计联网直报范围。
2. 工商部门要积极做好拟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包括“个转企”“企进规”法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的确定等;质监部门要对新增的“四上”企业法人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负责对全县“四上”企业按要求办理企业税务登记证并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增值税、地方税费综合纳税申报表等认定工作。
3.统计部门负责“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和统计业务培训、指导,积极推进“四上”企业统计联网直报工作。根据县主管部门提供的拟申报企业名录、收集整理企业有关资料,及时与上级业务人员沟通衔接,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逐级上报,争取更多企业纳入“四上”企业统计报表范围。
(四)完善机制
各部门、各镇要严格执行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 “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工作的通知》,积极培育支持“四上”企业发展并按照其激励扶持措施兑现。成立培育“四上”企业联合工作组,由发改局牵头任组长,各镇,经贸、住建、旅游、农业、水利、统计、文广、工商、税务、质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培育、申报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每类申报企业都需明确一名县级领导负责包抓,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上手,要建立拟进规企业帮扶包联机制,由部门包联干部全程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各类问题,限时完成申报任务。县工业、贸易、服务业和建筑业以及房地产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集中解决各类疑难问题。
(五)明确培育任务
县政府将全县新增“四上”企业培育任务下达到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任务完成,为实现全县经济发展预期目标打造新的增长点。
(六)强化考核
要将四上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奖惩。将新增企业纳入相关部门、镇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强力推进“四上” 企业申报工作。
(七)加强督查
县监察局、督查督办室、考核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对申报纳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每月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每季分析通报,对不作为,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问责处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