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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法院回访当事人效果好

作者:杨英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5-11-02 08:33 【打印本页】
 
    近日,宁陕县人民法院蒲河法庭干警对一起已审结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回访中,干警对该案在结案后双方的关系是否得到了改善、对案件处理结果是否满意,进行了细致的询问了解。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原告特别谈到,自己年逾七十,身体不便,法庭落实便民措施,及时上门立案,开展诉前调解,在立案前对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就地开庭审理,使纠纷在一天内得到了圆满解决,让他非常感动。双方当事人都表示,两家本就是亲属,为房子早有矛盾,也有心要解决,但碍于情面,都不愿采取主动,法庭做了这个搭桥人,真是及时雨,感谢法庭为他们快速解决了十年之久的纠纷,也感谢法庭还能够对案件当事人进一步回访。
  回访制度一直是宁陕法院便民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以来,该院坚持做好这项制度,让便民措施开展的扎实有效,展示了基层法院审判工作贴进基层、贴进群众、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也有效地树立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