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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电子商务中心标志(LOGO)及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方案

作者:县电子商务协会 来源:县电子商务协会 发布时间:2015-11-18 10:49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推动宁陕县电子商务发展,打造我县互联网+农业+旅游+生态的特色品牌,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诚挚征集“宁陕山珍”LOGO设计方案和宣传口号。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
    1、征集“宁陕山珍”字体及LOGO设计方案
    2、宁陕电子商务宣传口号
    二、活动组织
  征集单位:宁陕县电子商务协会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
  评选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5日
    四、征集要求
  1、征集范围: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2、设计要求:
    (1) logo设计作品必须以“宁陕山珍”四个字为主体,充分体现绿色、生态宁陕、纯天然无污染农产品等元素,形象生动、结构简洁、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可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推广使用。
    (2)设计方案需同时提供设计寓意或创意说明。字数在 500字以内。
    (3)宣传口号作品要精炼、文字要简洁,表意准确、便于记忆,琅琅上口,便于传诵,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能反映宁陕的地理位置优势及产品特色。
    3、投稿要求: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沿用、仿冒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的,由应征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logo设计作品提交的电子版图案不小于800*800像素。建议加上个人水印,保护自身版权,如应征作品出现雷同,以最先投稿为准。
    4、投稿方式:请将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339201@qq.com。邮件内容需包含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主办方联系电话:0915-6822010
    联系人:薛浪
    五、评选方式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将于 2015年11月30日截止。12月1日开始,所有投稿作品由大众投票评选出票数最高的前6名为入围作品,最终选用作品由宁陕县电子商务协会组织专家在入围作品中评选,评选结果通过微宁陕向社会公布。参与征集的作品,一经协会确定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与使用权即归宁陕县电子商务协会所有。
    六、奖励办法:
    ①LOGO图案设计入围奖6名,每人奖励500元,最终采用的设计作品奖励2000元(采用作品不发放入围奖奖金)
    ②电商宣传语入围奖10篇,每篇50元,最终采用奖3篇,每篇100元
    ③奖金领取:获奖设计方自得到获奖通知当天起10个工作日内,个人请将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发送到宁陕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并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号,设计方为公司的请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宁陕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并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奖金。
    七、声明
    1、作者须承诺,其创作的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谨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且LOGO尚未被注册或使用过。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参选作品中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民事责任,完全由应征者负责。
    2、本次征集的LOGO及宣传语中标录用的作品,其作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一切知识产权自始创即归宁陕县电子商务协会所有。宁陕县电子商务协会有权对成为我单位LOGO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设计者应根据宁陕县电子商务协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稿件进行完善,完成设计作品。
    4、征集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负。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自理。
    5、所有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完整原始文件;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