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宁陕县法院在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执行案件中,针对被执行人陈伟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4年11月,陈伟由于修建违法建筑将冯四房屋前门堵死,使冯四家出行不便。冯四阻止陈伟施工时,陈伟用钢管殴打冯四的腰部,致冯四受伤。冯四伤愈后,将陈伟告上法庭。宁陕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陈伟赔偿冯四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5325.61元。判决生效后,陈伟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冯四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陈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奔赴其家中做思想工作,向其宣讲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希望其积极配合,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但陈伟仍然拒不履行义务。
针对被执行人陈伟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为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宁陕县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11月23日上午,依法对陈伟实施拘留。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当天就让家人交清了赔偿款。(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