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财政局批准,由宁陕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门厅文化装饰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就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宁陕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门厅文化装饰工程项目。工期30天。
四、招标控制价:县财政局已评审最高限价:161248.13元。
五、合格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雕塑,或浮雕工程的设计施工相关内容
4、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5、同类项目业绩。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发放时间:2016 年6月20日至6月24日17:00时止;
2、发放地点:宁陕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出具的资质材料:
独立法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
七、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17:30时止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8 日14:00时,宁陕中学小会议室。
联系人:宁陕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曹军 联系电话:09156822418
宁陕中学 王健 联系电话:09156825589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http://www.ningshan.gov.cn(宁陕县政府网)。
宁陕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