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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物价局“三注重”推动价格认定工作出实效

作者:李杰红 鲁继忠 来源: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6-07-07 09:01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宁陕县物价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在价格认定工作中,迎难而上,以“三注重”积极作为,成效彰显。截至目前共受理价格认定案件26起,认定总金额56.21万元,认定标的涉及车辆、钢材、名贵药材、果树林木、变压器、红外线相机、电脑、手机、POS机等等。为公检法司等部门提供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办案依据。
    注重培训学习,把提升业务素质当作基本要务。价格认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服务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价格认定的范围、内容、种类越来越繁杂,这给传统的认定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迅速适应工作要求,增强认定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能力,该局积极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后续教育培训、执法培训等,强化案件研讨学习,交流典型案例处理的方式方法等,并加强了与石泉等兄弟先进县的业务交流学习,增强办案经验,规避办案风险,提高办案效率。此外,及时认真学习了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等新规定,仔细研读各项条款,进一步明确了价格认定新职能新定位,为保证“两个规范”于7月1日在全县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也为全面提高价格认定质量,提升价格认定水平做足了专业知识的储备。
    注重规范执法,把公正认定作为职责担当。价格认定工作为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价格依据,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坚持依法治价,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我局积极以“价格认定法治建设年”为抓手,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讲法、学法、用法活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价格认定业务知识竞赛,精心组织了全局干部参加公务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并把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价格认定人员的“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达到“价格认定行为符合客观公正、价格认定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价格认定结论符合实体公正”的要求,上半年以来,实现了案件办理零差错、零投诉、零复议,案件办结率100%,受到了公检法司等委托机关的肯定和好评,充分展示了价格认定工作的公信力。
    注重工作作风,把廉洁自律作为敬业的底线。该局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价格认定工作高效整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全局同志情系百姓,心系物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依法治价和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切实做到“四个不”:不回避、不推诿、不扯皮、不抱怨,以积极主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开展工作。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推进“价格认定法治建设年”活动,秉承一贯的严谨、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提升依法认定水平,积极服务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