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宁陕县强力部署精心安排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作者:郭淼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6-07-20 08:33 【打印本页】
  7月15日,宁陕县委政法委、宁陕县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全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陈述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新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对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和省市法院部署会议精神,介绍了县法院近年来执行工作情况、破解“执行难”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细化有关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齐心协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刘新建提出,力争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依法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他表示,县法院将深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层层夯实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兑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陈述勇指出,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体现了国家意志和法律权威,如果得不到执行,就会损害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侵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必须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消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他要求,县法院和各相关部门要着眼服务大局,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好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措施。对违法失信人员不论是谁、地位有多高,都要按规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和活动空间,形成强大执行合力和威慑力,使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无处藏身、无法逃避,确保“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在我县提前实现,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宁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县各执行联动单位负责人及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