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局下发的宁教体发〔2015〕64号《宁陕县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录取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高中招收特长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参加我县当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且具备特长生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按宁陕县教体局发的宁陕县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录取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三、录取办法
特长生录取按获奖加分加中考成绩,总分数达到普通高中当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的,确定为我校单独招收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特长生。招收的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今年高中招生计划450人)。若报名特长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按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
具体加分政策依照县教体局《宁陕县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录取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四、招生程序
1.组织报名:凡符合条件且自愿报考普通高中特长生类的学生,即日起携带中考准考证、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专业证书、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奖牌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在毕业学校填写《宁陕县普通高中招生特长生录取审批表》于8月1日前将所有材料交宁陕中学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电话:09156822684
联系人:张秉刚 刘小峰 张 宏
2.学校初审。宁陕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审批表》进行核实审查,计算学生最终成绩,确定特长生预录取名单。对在初中阶段操行考核有不良记录的考生,即使总分数达到当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的,也不予录取,实行一票否决。
3.公示上报。
4.正式录取。公示结束,经县教体局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我校将及时向相关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宁陕中学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