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宁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12年11月我县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当年12月在全市率先实现通气点火目标。截至目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00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3800万元的80%。建成L-CNG合建站一座、跨河桥一座、办公楼一座、敷设中压管网7.2公里,场站防雷、质检验收完成,环评、安评通过专家评审,相关设备检测调试完成。截至目前,已完成2008户入户安装工程,气化率为61.54%。已通气1002户。
二、突出问题
1.天然气场站未通过消防验收,存在安全隐患。我县气化工程由陕西省天然气公司负责建设,该公司将设计、施工、消防验收协调办理手续等一次性打包给第三方建设。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业主与设计施工方产生纠纷,导致天然气项目建设部分工程停滞。而且,已建成的天然气站因与周边房屋消防安全距离未达到规定标准,厂内设备间距未达到要求标准安全距离,消防手续还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导致天然气站一直不能通过消防验收。尽快完成天然气站消防验收工作,确保县城具备安装天然气条件的住户中50%年底前安装天然气,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政府承诺完成的一项环境工程、民生工程。为了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推进气化工程建设,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此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做了大量工作;县住建局、县消防队、天然气宁陕县分公司先后多次到安康市天然气公司、安康市消防队汇报协商解决;县住建局多次给天然气宁陕县分公司、安康市天然气公司发送书面函文督促其限期进行消防验收;4月9日县政府县长郑红丹亲子召开现场办公会专题协调;4月13日县政府副县长陈佳斌带领县住建局、县消防队、天然气宁陕县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安康市天然气公司、安康市消防队汇报协调;县政府向省政府办公厅书面报送了《关于协调推进我县气化工程的请示》(宁政字〔2015〕26号)请求协调解决相关问题,4月30日县委书记张益民、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道峰带领相关部门到省政府办公厅请求省政府办公厅协调解决;7月1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陈佳斌召集省消防总队、市消防支队、县消防大队、陕西高科建筑设计院、安康天然气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和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县天然气建设消防有关工作进行了实地查看、测量和现场办公协调;8月3日县政府副县长王亮带领县住建局、市消防支队、市县天然气公司、陕西高科建筑设计院等相关人员到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汇报协调,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已书面正式答复“只要LNG-CNG合建站或L-CNG加气站具有为城镇居民用户供应天然气的功能,就应同时执行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都在积极协调过程中。目前,我县天然气建设迟迟不能组织消防验收,但一部分住户已经用气,一部分住户已经通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天然气建设与消防验收之间存在不相协调的问题。
2.气价相对较高,用气率低,居民积极性不高。2015年,天然气公司将居民用气由原来的3.4元/立方米调至4.5元/立方米,工业商业用气调至4.75/立方米,汽车加气调至5.5元/立方米,价位相对较高,群众意见大,已安装户目前用气率较低,动员新增用户安装积极性不高。天然气价的问题应属物价部门管,但据了解,此类价格属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范畴。
3.天然气入户安装工料费补助政策已到期不再执行,为动员新户安装更增加了工作难度。2013年县政府出台实施了《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天然气入户安装工料费进行补助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55号),2015年6月28日,县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第29次纪要确定将文件执行时间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现在该政策已到期不再执行,严重影响了居民安装积极性。
4.县气化办原抽调的工作人员已到期,无人力保障推动此项工作。2015年9月,为推进天然气建设进度,根据工作需要,为县气化办抽调了3名工作人员,恢复气化办工作模式,于2016年2月已经到期,现缺乏人员做加快推进天然气建设一系列具体工作。
三、下步计划
我们在积极协调消防验收的同时,努力客服重重困难,加快推进天然气建设,2016年天然气建设重点区域确定为:文教小区(含人大、政府住宅楼)扫尾工程、东河财政局家属院扫尾工程、新矿林场家属院扫尾工程、东河邮政局家属院、三星检察院家属楼、薛家塝地税局家属院、薛家塝国土局家属院、薛家塝廉租房小区等用户安装。工程正在加紧实施,确保年底前实现市下达我县2016年天然气建设任务气化率达到50%、入户安装600户(县确定800户)的目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