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住建局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6-07-26 11:20
王义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皇冠镇搬迁户办理房产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皇冠镇搬迁户实际就是海荣集团在皇冠镇进行旅游开发涉及的朝阳沟村民安置户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村、镇、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及书面情况资料共涉及82户,村、镇、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显示,其中:有2户自行进行了违法建筑又不愿意接受处理、至今未依法处理到位、不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8户存在后续问题未能和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达成一致、不愿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等必须基本的相关资料、不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已为72户按规定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