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检察院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检,在三个方面下狠功夫,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及时完善了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年初,该院按照院机关实际制定了党组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对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监督管理、暗访检查、提醒谈话等环节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补充,经院党组会审定后,正式印发执行。同时,该院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院党组牵头在机关内部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履责不力的进行约谈。三是针对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采取月小结、季度分析点评,半年总结的方式,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积极履职尽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全面促进了检察工作质量效果的提高,坚持把主体责任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融合起来,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同时,检察工作的质效又检验着主体责任落实的效果,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确保了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