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类
宁国土函字〔2017〕 137 号 签发人:杨继军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复函
王曾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梅子集镇“亮化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自2011年开始实施,我县广大群众十分拥护,政策已经深入人心,省市县镇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均有配套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2012年至今我县共规划在梅子镇建设5个安置社区。按照省、市县移民搬迁安置相关政策,小配套项目逐年配套解决到位。目前,我局已对梅子集镇蔡家河坝安置点实施社区内项目提升工程正在实施,包括:安置点硬化、绿化、亮化,停车位建设、围栏建设及健身小广场建设。
您建议的在梅子镇大河坝高速路出口至梅子镇兰草湾安置点(及梅子镇集镇安置社区三期工程)沿线主干道路灯问题,是非常好的建议,将大大方便当地居民的生活,归属住建局管理,建议由镇政府报住建局上报政府列入建设计划。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扎实做好全县的国土工作。同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1日
联系人:储阿蒙 联系电话:682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