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宁国土函字〔2017〕131号 签发人:杨继军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复函
邱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梅子集镇整体绿化建设及完善配套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县搬迁办统一实施,梅子集镇安置社区配套项目已完成招标,其中梅子镇安置社区环境提升景观工程已于4月10日完成招标工作由安康市福兴房产开发集团建筑有限公司承建,预计7月底将完工,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扎实做好全县的国土工作。同时,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储阿蒙 联系电话:682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