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宁国土函字〔2017〕135 号 签发人:杨继军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复函
侯怀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内集中安置建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陕南避灾搬迁安置工作实施以来,我县广大群众十分拥护,政策已经深入人心,省市县镇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贯彻落实。2012年以来,县政府在原汤坪镇规划建设了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4个,分别是大坪、柏杨、八亩、汤坪集镇,其中已建成3个,正在建设中1个。
根据省市进一步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布点原则,建设安置点必须在集镇区域内,行政村建安置点已经不符合政策要求。因此,根据上述要求无法批准在麻庄村内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点。根据县政府批准,在建的汤坪集镇安置社区,重点解决集镇周边群众搬迁问题,你村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可申请到汤坪集镇安置社区进行搬迁安置或进县城集中安置,以解决你村群众安全居住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国土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扎实做好全县的国土工作。同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储阿蒙 联系电话:682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