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宁农水科函〔2017〕134号 签发人:黄俐
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第二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复函
安明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江口镇竹山村鲜花组、新铺组、花屋组三处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2016年开始,所有水利项目资金都整合用于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了解决贫困村水利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县政府通过国开行贷款方式,修建急需的水利基础设施。国开行贷款只能用于贫困村供水、灌溉设施建设,不能用于其他项目。目前,我县用于护田河堤建设的资金主要是国土部门的土地复垦项目,我局将积极与国土部门衔接,争取将其列入土地复垦项目。
非常感谢您对农水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7年7月5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