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第二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农水科技局 来源: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07-27 11:10
类 别:A
 
 
宁农水科函〔2017〕136号                签发人:黄俐
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第二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复函
 
李齐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贫困户产业销售渠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针对贫困户农产品销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在政策上,我县已出台了奖补办法,鼓励销售本县农产品。一是对县内经营组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我县农产品超过5万元以上的,按照线上当年交易额的3%进行奖补。二是对县内经营组织出口我县农产品的,按照当年出口贸易额的10%进行奖补。三是对投资开办年加工魔芋鲜品或产品精深加工并正常运营的企业(合作社),按加工能力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从事天麻种植的合作社集中收购社员鲜品天麻1万公斤以上的,按照销售数量奖补前三名;对大鲵、冷水鱼加工销售产品25吨以上的龙头企业给予奖补。
    2.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延长农产品链条,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一是县政府与湖北梦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建立中药材猪苓种源基地、中药材加工企业等项目签订了初步合作框架协议,解决了猪苓加工销售问题。二是县政府与陕西省烨林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就核桃加工签订了合作协议,解决了核桃的销售问题。三是县飞地经济办与宁陕纤纤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魔芋供销合同,保底价回收商品魔芋。另外,与胶州市对接了食用菌出口事宜。
    3.组织本县有发展规模和潜力的企业,参加农产品推介宣传活动。已组织秦南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滨海科技有限公司、绿宝专业合作社、秦宝农林特产品有限公司等,参加在杨凌举办的农高会、西安召开的西洽会、上海召开的食品饮料展会等。
    最后,感谢您对农水科技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7年7月5日
 
 
    联系人:吴  刚                联系电话:189925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