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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法院受理首起“跨域立案”案件

作者:晁俊杰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7-08-07 08:51 【打印本页】

    8月4日,宁陕县法院从法院内网系统接收了汉滨区法院发送来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材料,这是宁陕县法院受理的首起“跨域立案”案件。

    在过去,原告如果想要起诉宁陕县境内的被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必须得去宁陕县法院———也就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一趟,才能办理立案手续。在审理期间,还需要参加法庭审理、法庭宣判环节,到裁判结束原告一般都来回往返三次,诉讼成本较高。
    自今年5月份以来,宁陕县法院积极顺应司法改革时代要求,以安康市法院作为首批“跨域立案”试点单位为契机,力争最大化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在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及4个人民法庭专设“跨域立案”窗口,努力实现诉讼便民在县际、县内乡际之间的全覆盖,真切感受“家门口”立案带来的实惠,减轻其诉累。
    8月3日,宁陕县法院在接到汉滨区法院打来的电话,说有一起陕西某建筑公司起诉宁陕县某单位的合同纠纷案件后,及时与原告进行沟通,在确认所起诉的案件符合“跨域立案”办理范围的情况下,立即通过法院内网系统向汉滨区法院发送了受理案件通知书、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材料及交纳诉讼费的汇款账户,告知原告可以就近在汉滨区法院办理登记立案手续。随后,原告将案件受理费通过账号直接汇入宁陕县法院诉讼费账户,并在汉滨区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协助下,很快完成了登记立案相关手续。当日,汉滨区法院通过法院内网系统将该案立案材料发送至宁陕县法院。该起案件整个立案过程在不到一小时内办妥,相较以往大大缩短了立案的往返路程,节省了时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