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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C
宁交函〔2017〕71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袁彩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江口回族镇沙坪村十里组西沟道路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省市的政策支持及当地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县实施了大部分通村公路硬化项目,尚有少部分村级公路未能实施硬化。通组公路因不在通村水泥路范围之列,一直无项目计划来源。我们深刻体会老百姓想路盼路的心情,前几年实施的部分通村水泥路,确实未能完全覆盖整个村组,老百姓没有得到百分之百的实惠。但从2010年开始,省上已将通村水泥路项目基本关停,暂不实施。我县属国定贫困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分期分批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等待时机,逐年逐步完善我县通村水泥路后续通组公路硬化等建设项目。去年我县通过国开行贷款实施部分脱贫村的通组公路硬化,由于资金有限,加之沙坪村是非贫困村,该项目未能列入。我局已将江口镇沙坪村十里组道路建设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并将该路列入宁陕县“十三五”脱贫攻坚交通路网规划,若有项目来源,先积极处理路基工程,待时机成熟,再进一步实施路面硬化工程。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4日
联系人:贾顺尧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