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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C
宁交函〔2017〕74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复函
安明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江口镇竹山村南沟组、庙沟组道路硬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省市的政策支持及当地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县实施了大部分通村公路硬化项目,尚有少部分村级公路未能实施硬化。通组公路因不在通村水泥路范围之列,一直无项目计划来源。我们深刻体会老百姓想路盼路的心情,前几年实施的部分通村水泥路,确实未能完全覆盖整个村组,老百姓没有得到百分之百的实惠。但从2010年开始,省上已将通村水泥路项目基本关停,暂不实施。我县属国定贫困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分期分批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等待时机,逐年逐步完善我县通村水泥路后续或延伸及通组公路硬化等建设项目。我们已将江口镇竹山村南沟组、庙沟组道路建设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并将该路列入宁陕县“十三五”脱贫攻坚交通路网规划,若有项目来源,先积极处理路基工程,待时机成熟,再进一步实施路面硬化工程。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4日
联系人:贾顺尧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