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宁交函〔2017〕82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复函
谭孝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允许30吨以上车辆在村级公路通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县农村公路交通建设步伐大幅加快,力度亦大幅提升,为全县精准扶贫和全域旅游发展及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农村公路因其技术标准低、资金投入标准和比例,以及技术标准、车辆荷载标准等都比国省道干线公路低,因此,农村公路上的较大运输车超载严重,对路面损坏较大,同时保养和维护又未及时跟上,致使农村公路损坏严重,对村民生活带来不便。
根据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从2016年9月21日起,启动了新一轮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其中,针对农村公路超限超载严重的问题,明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加强公路巡查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治超执法力度,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我局一是及时掌握和了解相关情况,主动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二是利用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和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大超限治理宣传力度;三是与交警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共同查处和治理超限、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四是将全县所有农村公路都纳入超限治理范围,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力争早日在农村公路主要路段或路口处,建立超限检查站,禁止重型车辆通行,保护农村公路。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4日
联系人:陈西平 联系电话:1399155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