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7-08-15 09:19

 类别:B

宁交函〔2017〕89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复函

李齐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345国道石沟梁路段公路隧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国道345宁陕段的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的问题,因该项目为国省道干线,按管理权限由省公路局负责,其建设方案亦由省公路局确定。该项目在2014年进行项目工可研时,我县和市局已请求省公路局,要求项目工可研单位,对国道345石沟梁路段按照修建隧道和原路改建两种方案,进行同深度、大范围的进行设计和比较,并提供比较报告,项目工可研单位已按我县要求完成,并报省公路局进行技术性审查。省公路局进行技术性审查后认为:第一:修建隧道和原路改建两种方案,从技术上都可行,但项目投资相差较大,主要是修建隧道方案:修建1.9公里隧道,能缩短公路里程约2公里,但隧道直接投资增加8000余万元,建成后每年的运营费每年需100余万元,同时该段公路上级本应补助投资4000万元,修建隧道里程缩短约2公里,上级按里程只需补助投资2000万元,减少2000余万元,两项合计增加10000余万元,需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0000余万元予以解决资金缺口,地方政府有无资金配套10000余万元的能力?原路改建方案:直接投资4000余万元,上级补助投资4000余万元,地方政府可以不需配套资金。第二:国道345计划建设年限为2017-2020年,在此时限内,宁陕县还在积极争取宁(陕)石(泉)、丹(风)宁(陕)两条高速公路项目,既要建设国道345,还要修建高速公路,甚至是国道和高速公路同时修建,在此情况下,考虑到资金和建设项目的覆盖面等各方面因素,不可能将国道和高速公路,安排到同一地区、同一时间段同时修建,可能将高速公路项目暂缓。鉴于此况,省公路局报经省厅同意,将国道345石沟梁路段按旧路改建方案建设实施,即减少投资,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又可做为下步建设的丹(风)宁(陕)高速公路的施工道路,直接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服务。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4日    

 

    联系人:陈西平                联系电话:1399155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