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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宁交函〔2017〕92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复函
王兴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南昌村双元沟高速路两侧群众通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汉高速公路从梅子镇南昌村双元沟中间横穿而过,将梅子镇南昌村双元沟上下游一分为二,虽在双元沟修建了排水涵洞,并让群众从涵洞中通行,对梅子镇南昌村双元沟上下游群众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多的不便,特别是夏季汛期常常出现涵洞被淤泥和石块堵塞的情形,部分群众直接横穿高速路面,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种情形令人担忧。对此情况,我局非常关注。
按照现行公路管理体制和办法,由于西汉高速公路的运营和维护、管理权限,均由陕西省高速公路集团西汉分公司负责,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仅负责协调和联系,更无权对其进行处理和维护。因此,我局已将此事向陕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西汉分公司反映,积极与其沟通、联系和协调,从群众日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的安全出发,督促西汉分公司尽快制定方案,早日解决南昌村双元沟高速路两侧群众的出行和安全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4日
联系人:陈西平 联系电话:1399155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