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7-08-21 09:30

 类别:B

   宁交函〔2017〕111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吴世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磨七”公路安保及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省市的政策支持及当地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县实施了大部分通村公路硬化项目,由于上级资金有限,通村水泥路安保设施很不完善。您提到的情况在我县境内通村水泥路有很多,我局也非常重视。近两年我局先后实施了一部分项目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其它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目前省市主管部门尚未下达计划。我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待计划下达后,我局将及时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您提到磨七公路管护的建议,全市通村水泥路养护管理工作都是按照《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办法》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建设工作,并指导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道的养护和管理;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建设、养护,并指导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不断地在完善充实相关管理办法,更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资金上、人力上及管理模式上都不断强化。但因里程长、灾害频发及资金制约,养管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已与江口镇沟通协调,正逐步解决。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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