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管函〔2017〕30号 签发人:王友洲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复函
王晓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收到你的提案后,我局及时对电梯监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加强了电梯安全监察,现就提案复函如下:
一、全县电梯使用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电梯81台(其中15台未使用)主要分布在4个镇,其中(城关53台、广货街7台、江口1台、皇冠20台)。在用电梯重点单位共计22台(其中宾馆使用的主要有青树湾酒店1台、三星宾馆1台、五郎关酒店1台、迎宾酒店1台、鸿运来酒店1台。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分布文化大厦2台、新天地小区12台、广货街山水文体旅游有限公司3台、县医院4台。)
二、电梯安全监察情况
(一)夯实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落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行业主管安全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年初我局就与全县电梯21家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结合我县实际制做了宁陕县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示意图,制修订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二)强化宣传,引导群众正确乘梯
利用3.15、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发放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小画册和在广场LED播放安全乘梯相关视频资料进行了安全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电梯,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和爱护电梯。了解电梯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于5月25日在人员密集场所新天地小区开展了电梯四楼困人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增强乘坐电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特别是发生事故应急处理和逃生能力,防止事故发生。
(三)依法监察,不断加大隐患摸排力度。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14号《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期间、五一、龙舟节期间等重要节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使用的电梯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察,督促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电梯检验,出现故障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截至目前,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2家次(其中电梯21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228台件(其中检查电梯66台),制作现场检查记录75份,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4份,排查安全隐患14条,查处违法案件2起。至目前我县未出现电梯困人、下坠、冲顶等电梯安全事故。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的希望你在以后的工作中,对电梯安全监管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