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安康中院办案组来宁陕开展涉贫案件调处工作

作者:程良军 晁俊杰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7-09-26 08:19 【打印本页】

    为更加稳妥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9月22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化冬带领办案组,深入宁陕县开展案件调处工作,为涉案贫困户提供有力的司法帮扶。

 
    2016年7月26日,家住宁陕县金川镇同一村组的李友富、胡天明在山上采摘黄丝菌时相遇,李友富说起两天前自己采摘的黄丝菌丢失了,怀疑系胡天明所为,二人为此发生肢体冲突,致李友富右眼受伤,构成九级伤残,支出医疗费11044元。李友富向胡天明索赔无果,向法院提起健康权之诉,宁陕法院一审判决胡天明承担70%责任,被告胡天明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考虑到两当事人均为贫困户,路途往返会增加其诉讼负担,审判团队遂带案深入宁陕县进行调解。
    2017年9月22日一大早,审判团队驱车到达宁陕县后,立即展开案件调处的准备工作。针对涉及当事人为贫困户、实际履行能力有困难的问题,范化冬专门邀请了县民政、合作医疗办的同志及原被告所属村的第一书记到场,共同就救助和扶贫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探讨,想方设法为当事人争取政策支持和帮扶措施。县民政、合作医疗办的同志分别从化解当事人矛盾的角度出发,就大病救助、合作医疗报销等方面的惠民政策作了解释说明。县法院一审案件承办人、员额法官参加讨论会,各自围绕判决、履行中的相关规定发表了意见建议。
    审判团队取消午休时间继续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指出了原被告在案件中存在的过错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让其心服口服。随后,范化冬围绕新民风建设、邻里团结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及传统美德,对原被告不理智的做法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双方引以为戒,不计前嫌,互帮互助。希望两家借助本次调解的机会放下包袱,着眼长远、搞好关系,抓住机遇,把心思放在发展生产上,充分利用国家扶贫政策,实现早日脱贫目标。尽管历经3个小时的调解,但双方分歧太大,未能当场达成协议,审判团队主动下访、耐心调解的做法,初步消除了原被告的心里隔阂,缓和了矛盾,为下一步依法裁判、修复两家关系,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下访活动,安康中院审判团队从维护贫困户和谐健康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下功夫调处矛盾纠纷,努力缓解当事人的心理压力,通过“司法扶贫”彰显出人文关怀。(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