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农水科函〔2017〕160号 签发人:袁琳隆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复函
黄国坤等四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定期公布宁陕县城水质检测报告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管理要求,县城自来水每年都要由县卫生监督所进行取样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年检,其结果由市上统一在《安康日报》上进行公示。同时,县自来水公司也配备专人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进行日检(8项)和细菌检测。2014年6月开始,县疾控中心为了确保我县供水和居民用水安全,每月对城区自来水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取样进行检测。2015年,县环保部门会同县自来水公司每季度定期对水源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2016年我局要求县自来水公司不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对城区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布,使城区群众都能知晓和了解水质状况,确保饮用安全。2017年初,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区供水的水源水供应质量,投资60余万元的城区水源水改造工程已全面建成,进一步有效保证了城区饮用水供水水质,确保了城区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随着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我局将责成县自来水公司继续坚持对水质检测结果按每季度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确保人民群众对水质情况的知晓权,同时,加大对水方面知识的科普宣传,增加人民群众对供用水情况的了解。
感谢你对我县农水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7年9月5日
联系人:刘宝田 联系电话:13909157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