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B类
宁国土函字〔2017〕146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复函
马文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江口回族镇高桥村、江河村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批复我县的陕南移民搬迁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江口镇高桥村和江河村未在搬迁规划中,规划明确要求村级不设安置点,所以不能批准在江口镇高桥村和江河村修建集中安置点。你们村如有搬迁意向符合搬迁政策要求的群众,可申请到2017年江口西关(新庄)安置社区、江口集镇安置社区或进县城安置社区购买房屋进行搬迁安置。
马文忠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国土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扎实做好全县的国土工作。同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4日
联系人:马 佳 联系电话:682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