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人大代表第289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考核办 来源:考核办 发布时间:2017-12-01 18:04

类型:A

宁考办函〔2017〕145号           签发人:罗毅然

对2017年人大代表第289号建议的复函


贺海宁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一次、二次会议中提出《关于明确县直部门和乡镇职能划分及差错登记的建议》,我办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县直部门和乡镇职能划分的工作,该工作属于编委办的职能范围内,已由县编委办着手处理。

二、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明确细化差错登记制度”,在6月2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宁陕县2017年目标责任考核差错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办字〔2017〕72号)中明确了差错登记的对象、内容、责任单位及具体的扣分办法。结合该文件,我办于6月28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宁陕县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差错登记内容>的通知》(宁考办发〔2017〕4号),就差错登记的具体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在每一季度的差错登记结果汇总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您提出批评和意见,我们将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复函


宁陕县考核办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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