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263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住建局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13:27

乔卫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寨沟村一组朱鹮基地道路亮化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在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时,使用国开行贷款,先期已经实施了40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项目,而寨沟村一组环线水泥路约

2000米照明设施的完善,也是改善设施水平,促进旅游村庄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必要措施。目前,我局与城关镇政府沟通,已将该项目(路灯60盏,投资45万元)列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项目上报,待批复后,即可组织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局工作,为城乡建设建言献策。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1日


联系人:张  政                      联系电话: 1531987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