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住建局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12:49

王广琴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迁移液化气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陕县液化气储备站运行于1999年,2014年县第二幼儿园投入使用后,因幼儿园与液化气站只有一堵围墙相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县政府已经将液化气站搬迁列入重要日程,2016年下半年,我局与国土、安监、液化气站企业负责人多次在县城周边进行现场查看,并邀请市县消防部门实地勘察,选定了具体搬迁地点。同时,我局多次与企业负责人商谈搬迁相关事宜,目前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年底将实施新站建设。

感谢您对县城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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