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第05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财政局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05 09:12

宁财办函〔2017〕55号                     签发人: 杨永杰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复函


蒋万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萝卜峪修建一座通往太山坝便民桥》(第56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需要改善提高的量大面广,而财政资金十分有限,每年只能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部分项目资金缺口。经我局实地调查了解,此处原建有一条过水路面,基本能满足平时的出行问题,但是一旦到了汛期车辆就无法通行,交通不够便利。因此便民桥确有改造提升的必要,建成后确实可以解决沿河两岸村民的通行条件,特别是解决汛期两岸村民生产生活安全和保障问题。因今年全县脱贫攻坚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目前还无法解决此项目。我局将会积极申报项目,在后期资金许可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补助,通过多方筹措,帮助你们解决汛期通行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财政局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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