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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函〔2017〕 56 号 签发人: 杨永杰
对县十八届人大会一次、二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复函
王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青龙垭村二组便民桥》(第85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需要改善提高的量大面广,而财政资金十分有限,每年只能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部分项目资金缺口。经我局实地调查了解并与镇村干部论证后,认为此便民桥确有修建的必要,建成后确实可以解决沿河两岸村民的通行条件,特别是解决汛期两岸村民生产生活安全和保障问题,为此我局将会积极协调县级项目建设资金,给予一定的补助。届时请你们以村为单位,由镇村聘请技术人员进行设计指导,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程序,组织村民积极开展筹资筹劳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并上报相关资料。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财政局
2017年7月2日
联系人:曹国凤 联系电话:682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