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2-05 10:04

魏荣龙代表:

您提出《关于将村医纳入城镇养老保险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以来,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和到龄退出机制已成为确保基层卫生网底长效发展的重要内容;综合县域实际,因我县乡村医生人员结构失衡,老龄化现象严重,按照参保政策要求,多数人员不符合参保条件,且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具体实施难度较大。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 〔2015〕87号)文件精神和全面实施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在综合县域实际和乡村医生人员结构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宁陕县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及养老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建议政府按照统筹推进、分类保障的原则,对全县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实行养老保障定额补助制度。

在此项工作的推进中,因涉及人员多、补助资金大,县政府正在调查研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相信通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希望您在我们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联系人:张云骞      联系电话:6822979  


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6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督查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