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2-05 10:35
宁江河委员:
    您提出关于修订《宁陕县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补助实施方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6月20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了《宁陕县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补助实施方案》,从2014年起,连续5年每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范围内,订单定向培养本科医学生5-10名,重点为我县医疗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该方案自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共有15名医学生与我局签署《宁陕县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补助就业协议书》,分别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等专业。
    您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有7名具有宁陕县户籍在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医学院校学习的大学生,向我局和县人社局递交申请,但因受《宁陕县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补助实施方案》中培养对象条款的限制,不能签订协议。建议将《宁陕县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补助实施方案》的培养对象条款修改为:1、具有宁陕县户籍并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医学专业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高中毕业生;2、具有宁陕县户籍在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医学院校学习的大学生。
    我局收到您的提案后,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落实了办理此事的责任人。因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属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相关重要事项须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方可实施。根据您的提案建议内容,我局已拿出《宁陕县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补助实施方案》的初步修改意见,由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案内容进行修订修改。
    特此函复,感谢您对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推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阮绍凯      联系电话:6825205
 
                   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6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督查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