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组函字〔2017〕94号 签发人:王珣
对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复函
汪诗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临时机构抽调人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工作需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在全县范围内抽调了部分干部到脱贫攻坚、追赶超越、信访维稳、双创等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加强工作力量、合力攻坚克难、开展巡察督查,为各类创建顺利达标、重点工作出色完成、脱贫攻坚省市全优,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和纪律保障,促进了工作、锻炼了干部、实现了双赢。临时机构抽调人员,是因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数较少、人员紧缺,遇急难险重任务或巡察、督查、创建等阶段性重点工作时,须集全民之智,举全县之力,抽调干部聚力攻坚,既是解决全县重点性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更是培养锻炼干部、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的有效手段。我们坚持以下程序和原则办理临时机构人员抽调:
一是人岗相适原则。抽调人选必须是政治硬、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作风实、要求严,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经验,适合拟抽调岗位要求的干部,优先抽调“退二线”干部,重点抽调组织和党员干部广泛认可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是沟通协商原则。临时机构抽调人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遴选,抽调前同被抽调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征求意见,在单位同意和干部自愿的基础上确定抽调对象。对确因工作急需、人员抽调难度大的临时机构,县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议直接点名为其抽调人员。
三是严格程序原则。抽调人选确定后,人员抽调单位根据干部职务级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抽调人员名单及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等资料,以函件的形式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行文办理抽调手续。
你关于“对被抽调人员单位在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分”、“抽调人员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格次”的建议,考核工作已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省市形成了一套严密的规章制度,省考核工作规定、市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均没有此类规定,我们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上级反映,争取省市纳入考核规定(办法)并依规贯彻落实。
感谢你对我县干部人事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你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章功甫 6826331 沈爱民 68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