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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宁陕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zfb-zffw-zfwj-2016-006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6-09-08 12:23 成文日期: 2016-09-08 12:23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6〕12号 公开目录: 宁政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发〔2016〕12号
 
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6年宁陕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6年宁陕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8日
 
2016年宁陕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根据《陕西省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9号)和《安康市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6〕2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改革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推动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削减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跟踪督查,防止变相恢复、弄虚作假。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继续加大放权力度,再取消一批制约我县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制定公布《宁陕县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确保严格按照发布的县级部门行政许可目录实施审批。完成县级部门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县镇两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全省统一的发布平台公开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清单中明确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破除中介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2016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和改进审批行为,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二)着力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动态取消和下放一批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及时修订《宁陕县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待国家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后,及时抓好贯彻落实。保留的投资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全面落实国家《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力度,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缩短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时限,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从制度和技术上逐步实现部门间横向联通,市县间纵向贯通,破除制约投资项目审批领域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整合各部门公共资源交易职能,接入省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省市县交易平台互联互通。
    (三)大力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坚决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明确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管理,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准入,要坚决予以取消,防止用工单位和企业作为就业门槛,阻碍劳动者就业。制定并公布《宁陕县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建立宁陕县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登记备案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或整合,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持续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修订完善并公布《宁陕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宁陕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宁陕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该取缔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编制公布《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有效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高的问题。制定《宁陕县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出让机制。财政、价格、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收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五)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及时落实省市已取消的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在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时,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加快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进程,推行“互联网+工商登记”模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逐步颁发电子营业执照。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的宽进简出。
    (六)统筹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加强高等院校与科技、社会的对接,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科技领域体制改革,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文化市场改革,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新闻出版广电监管与服务,提高文化领域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方便卫生计生服务对象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全面推行卫生计生各类证件网上办理。加快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简化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定,推动全民健身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多方位多渠道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
    (七)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对政府的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等工作进行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绩效评估,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全部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公示制度。
    (八)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2016年12月底前,县级相关部门要全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事项随机抽查实现全覆盖。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九)推进综合监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县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规范和统一县市场监管机构的名称、隶属关系和职责,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着装、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监督等事项与全省相统一。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委托方式赋予镇相应行政执法权。
    (十)探索审慎监管。积极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审慎监管模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又要审慎有效监管,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
    (十一)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一律清除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或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全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维权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十二)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各类“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加快全县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实现政策集中公示和扶持导航,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促进新生市场主体增势不减,活跃度提升。
    (十三)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
    (十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网上办事资源,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能力,建设网上服务平台,引导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加快编制县镇二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国家制定的《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要求,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全面梳理并公布需要群众出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规范和完善县政务服务机构,理顺县政务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省市制定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推行紫阳“全程代理”模式,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规范县镇政务服务中心运行。
    (十五)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牵头抓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各专题组既要围绕各自侧重领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更要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共同解决好改革过程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各部门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分管领导要逐项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要攻坚克难,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联动配合。改革牵头部门要主动上手、勇于担当,高标准按时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改革任务,确保不欠新账、不拖后腿。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协同配合,列出任务、细化措施,把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打通深化改革“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三)加强改革督查。各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改革自查自纠工作。县职转办、政府督查室要制定专门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要进一步创新督查方式,与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结合起来,对改革工作组织不力,未按时限完成改革任务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进行行政问责,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宁陕县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
 
 

附件
宁陕县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共65项任务)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 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削减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时做好承接落实工作。 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中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2 对“放管服”改革开展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 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专家组牵头。 11月底前完成第三方评估工作;12月底前完成专项督查工作
3 公布《宁陕县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 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4 完成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待省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公布后抓紧修订
5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简化优化审批流程。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待中、省市出台标准后抓好落实
6 对以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适应简政放权工作要求。 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月底前完成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7 及时修订《宁陕县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县发展改革局 待省市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后,按时限要求完成。
8 及时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 待国家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后抓好落实。
9 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0 全面落实国家《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力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速。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水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1 整合各部门公共资源交易职能,接入省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省市县交易平台互联互通。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经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三、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
12 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做好职业资格登记备案工作。 县人社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13 制定《宁陕县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县人社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待省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后,按时限要求完成
14 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县人社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四、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15 持续深化收费清理改革进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省市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物价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6 制定《宁陕县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出让机制。 县财政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待省市出台管理办法后,抓紧落实
17 编制公布《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县发改局(物价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经贸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18 修订并公布《宁陕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宁陕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宁陕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县发改局(物价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19 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组织对涉企收费的专项监督检查,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县财政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20 按照省市要求,及时落实省上取消的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21 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22 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23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逐步颁发电子营业执照。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24 做好《关于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待市上出台方案,抓好落实工作
25 按照《陕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在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时落实,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实施,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六、统筹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
26 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 县教体局、农水科技局牵头,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
27 推进文化市场改革,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新闻出版广电监管与服务,提高文化领域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县文广旅游局 2016年全年工作
28 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方便卫生计生服务对象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全面推行卫生计生各类证件网上办理。 县卫计局 2016年全年工作
29 加快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简化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定,推动全民健身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多方位多渠道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 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全年工作
七、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
30 修订完善县级部门权责清单,完成县、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月底前公布县级权责清单,10月底前公布镇级权责清单
31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对政府的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等工作进行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绩效评估。 县政府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2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公示制度。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3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八、实施公正监管
34 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全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35 提高随机抽查覆盖率,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
36 按照省市建设的“双随机”抽查电脑摇号系统,方便各部门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双随机”监管并全程留痕。 县审改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7 充分发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在“信用陕西”网站上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8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9 做好《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安康市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县主要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接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个人信用信息整合取得进展。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待省市出台规定抓好落实
40 落实《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推动各行业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1 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子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监管“一张网”,并顺利完成与全省“一张网”对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2 县级采用与全省一致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交换标准,解决企业信用信息的区域化、分散化和碎片化。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九、推进综合监管
43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 县编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44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45 抓紧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委托方式赋予乡镇相应行政执法权。 县编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水科技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月底前完成县级派驻乡镇机构(法庭、公安派出所除外)移交乡镇管理工作,同步完成行政执法权委托工作
46 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县市场监管机构的名称、隶属关系和职责与全省相统一。 县编委办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47 按省上统一安排,规范和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着装、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监督等事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十、探索审慎监管
48 积极探索建立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审慎监管模式。 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一、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49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经贸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50 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维权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51 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或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52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全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县农水科技局、县文广旅游局牵头,县经贸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二、提高“双创”服务效率
53 推进各类“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 县发展改革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水科技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54 加快全县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实现政策集中公示和扶持导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55 加快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 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持续推进
56 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县人社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三、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57 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持续推进
58 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59 按照省上统一安排,规范和完善政务服务机构,理顺政务服务机构管理体制。 县编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60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网上办事资源,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能力,建设网上服务平台,引导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61 加快梳理编制并公布县镇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月底前公布县县镇二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62 按照国家制定的《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要求,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63 全面梳理并公布需要群众出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64 落实省市制定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推动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推行紫阳“全程代理”模式。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十五、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65 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审改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贸局、县统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