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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13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单项奖考核评选办法

索引号: XW-khb-tzgg--2013-0009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3-11-13 10:09 成文日期: 2013-11-13 10:09
发布文号: 宁考办发〔2013〕6号 公开目录: 目标考核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宁办发〔2013〕51号文件印发的《宁陕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单项奖设立意见》,结合我县政法工作实际,特制定2013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单项考核评选办法。
  一、考核评选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注重实绩,注重实效原则。
  二、考核评选对象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三、考核评选内容
    考核内容以宁陕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暨平安建设责任书》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准。
  四、考核评选办法
  年底按照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考核评选程序
  由县委政法委实施考核评选,按照年终考核得分情况,在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中和各镇中取考核得分最高者各一名,由县委政法委提出初步考核意见送分管领导签字,送县考核办提交县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结果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本办法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附件:1.宁陕县2013年度县直单位部门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赋分表
     2.2013年各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赋分表

    附件1

                                  宁陕县2013年度县直单位部门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赋分表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指标

分值

考核标准

扣分

小计

实际得分

备注

(一)工作领导责任落实

1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部署

2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党委(党组)会研究部署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1分),按照县委综治委部署,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和年度总结(1分)。

 

 

 

2

层层签订综治维稳责任书

1

和下属单位部门层层签订任务明确、措施具体的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得0.5分;逐级分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得0.5分。

 

 

 

3

综治维稳工作例会制度

1

坚持综治维稳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会议或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综治维稳工作得1分,少一次扣0.25分。

 

 

 

4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制度

1

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积极推动所属单位齐抓共管,坚持单位内部年度检查考核制度。一项未落实扣0.5分。

 

 

 

(二)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5分)

5

综治维稳机构健全

2

成立综治委或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0.5分),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综治工作联络员),并摆放岗位责任牌(0.5分);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要落实综治办公室,并配备必要办公设备(1分)。

 

 

 

6

综治维稳工作台账健全,档案资料整理规范

2

建立来信来访接待登记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薄、单位(系统)服务管理重点人员(刑释解教、越级信访、邪教转化人员等)登记簿和综治维稳工作会议记录簿。每缺一项扣0.5分。

 

 

 

7

重要制度上墙,职工对各项制度知悉并落实到位

1

综治委(综治维稳领导小组)名单、职责任务、社会治安防控等制度和平安单位标准上墙(0.5分),单位职工对本单位各项综治工作制度知悉并自觉贯彻落实到位(0.5分)。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8

制度完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2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

 

 

 

9

社会管理创新分工任务完成情况

8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体任务分工方案〉通知》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赋分。

 

 

 

(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5分)

10

健全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各项机制

2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工作责任制;综治委成员单位成立行业性协调组织,建立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机制。

 

 

 

11

坚持定期排查调处机制

2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报告制度,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月向县综治办、维稳办报送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表。

 

 

 

12

调处工作效果明显

1

对排查出来或上级转交的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化解工作档案资料齐全。

 

 

 

(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13

实现三个无目标

5

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建立包帮稳控责任制,无失管漏空现象发生,确保三无目标。

 

 

610办打分

(六)社会治安防控工作(10分)

14

预防犯罪工作扎实有效

5

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健全,预防职务犯罪措施有力,教育职工远离黄赌毒违法现象

 

 

 

15

三防措施落实到位

5

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实到位,单位内部、重点部位、管辖小区及家属楼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备,措施扎实,责任到人,效果明显。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10)

   16

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0

制定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针对本单位系统重点工作、重人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7

加强应急处突工作

5

建立完善应急处突工作预案,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防范,严防重大事故利涉稳事件发生。

 

 

 

()平安创建工作(10)

  18

认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5

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建立单位职工固定电话名册,积极教育引导单位职工配合两率一度抽查活动,单位职工平安创建知晓率达100%。

 

 

 

  19

积极提升两率一度

5

单位(系统)内部治安防控工作扎实有效,职工安全感达到100%。

 

 

根据现场测评结果打分

()单位内部和谐稳定(35)

  20

年度内单位(系统)起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30

单位(系统)没有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没有安全事故发生,没有到市赴省进京信访案件发生,没有群体事件发生,没有因执法不当引发新闻媒体炒作给宁陕造成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单位职工无违法犯罪案件或受到行政处罚案件发生,无执法失当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发生。

 

 

县综治办、维稳办根据各部门及掌握的事实据实打分

()县综治办、维稳办业务工作打分(5分)

21

完成县综治委、县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情况

5

积极完成县综治委、县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各类文件资料

 

 

县综治办、维稳办打分

             考核组组长签字:                      考核人员签字:                        被考核单位签字:

 

     

    附件2           

                                      2013年各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赋分表

                            镇(盖章)                                                               时间: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与赋分标准

标准分

考评分

党委政府重视(10

党委、政府认真落了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及目标管理责任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全年6次以上;落实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综治委成员负实责的责任制。(2分。查看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领导责任落实不明确扣1分)

2

 

综治维稳机构建设、作用发挥及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按照2+18+X1+X+X模式,全面加强镇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作用发挥较好,“八项制度、四项机制”及述职报告评议制度坚持到位。(2分。机构不健全或制度不完善或作用发挥不好各扣0.5-1分;述职报告评议无记录扣1分)

2

 

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达到100%,责任书考评奖惩兑现到位;对辖区内综治工作最差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村、单位实行“一票否决”。(2分。平安建设责任书没有签订或落实不到位各扣0.5分,发生事故或事件此项不得分)

2

 

综治经费落实。(2分。城关镇2万元以上/,新场、丰富镇0.5万元以上/,其他镇1万元以上/年。每差10%0.5分。查看财务资料)

   2

 

建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并实施到位。(2分。未建立未实施或流于形式、无实效各扣1分)

2

 

基层基础工作(20

坚持矛盾纠纷及时排查,100%调处,调处成功率95%以上,每月一分析,上报情况和报表准确无误,资料规范。(2分。每项0.5分)

2

 

调解、治保、治安巡逻、帮教等综治网络组织健全,人员培训效果好,工作开展良好;治安中心户长2011年报酬落实兑现。(2分。组织不健全、未组织培训、报酬未兑现各扣1分)

2

 

镇(村、社区)综治维稳中心(站)建设任务完成(镇达标100%,村、社区达标90%以上);“十项机制”完善;镇“八册四簿”、“四有五上墙”和村(社区)“工作台账”、“四有四上墙”等软件资料统一规范;每镇建立两个以上县、市级样板村(社区)。(3分。软件资料不规范扣1分;镇样板村(社区)未建立或未完成建设任务各扣0.5分)

3

 

平安建设基础工作到位,有创建(巩固)“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家庭”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村(社区)达标100%,平安家庭达标80%以上。(2分。无方案扣1分,不达标扣1分)

2

 

防范组织健全。城区、街面、小区的治安防控队伍健全,流动暂住人口管理规范。警铃入户工作有力推进,全年新增20%以上的农户,入户率达到60%以上。(1分。警铃入户率不达标扣不得分)

1

 

与本辖区内矿山、企业、建设单位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并开展企地共建“平安企业(工地)”活动。(1分。未签订责任书或未开展宣传活动各扣0.5分)

1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有活动方案,中、小学法制教育设有专项课时,中、小学生无违法犯罪。(2分。校园周边环境差扣1分;未及时开展普法教育扣1分;学生有违法犯罪此项不得分)

2

 

开展创建“平安宁陕”宣传活动有声势、有载体、有效果、有安排、有总结。每镇有固定永久性醒目标语5幅以上,每村12幅,有一至二项主要宣传载体;每镇在县以上报刊、电台播发稿件5条以上。(2分。缺乏“平安宁陕”宣传标语累计2幅扣1分;缺乏宣传稿件累计2条扣1分)

2

 

反邪教警示教育和创建无邪教社区(村)有安排、有阵地(一墙一窗任务完成)、有活动、有记录,群众反邪教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无邪教社区(村)创建合格率达到80%以上,防范控制工作实现“三个零”;“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破案率达到90%以上。(2分。群众反邪教知晓率未达标扣1分;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破案率未达标扣1分)

2

 

协调、配合、支持派出所巩固公安“三基”建设任务和成果。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分。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上升扣0.5-1分)

1

 

群众基层基础工作牢固,治安中心户长、楼院长管理到位,作用发挥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底子清、管理到位、登记率达100%;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做好相应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积极开展 “六·五”普法;矛盾排查化解及时,无民转刑案件,重特大案件发一破一,无积案,治安案件办结率达到100%。(2分。每项0.5分)

2

 

严打整治(10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 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禁毒”等专项斗争;支持配合县法院开展案件执行工作和“一村一法官”工作;县法院驻村工作室、县检察院驻镇联络站工作有效开展,对乡镇、村干部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筑牢预防涉农犯罪第一道防线,镇村干部无违法犯罪行为。(2分。第11分,后2项各0.5分)

2

 

国家安全防线工作有分管领导、有安排,全年无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发生。(0.5分。发生事件此项不得分)

0.5

 

年度内无到市级以上越级上访案件,到县级上访案件逐年减少,确保实现“三无乡镇”目标(以县信访局提供依据为准)。(6分。年度内发生进京非法上访或赴省集体上访的此项不得分;发生到市集体上访的一次扣3分)

6

 

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到位。(0.5分。缺乏相应应急预案的扣0.5分)

0.5

 

平时工作(10

年初报送有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要点,有平安系列创建规划,有半年小结,有年度工作总结。(2分。无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各扣0.5分;无规划或无效果扣1分)

2

 

有综治维稳信息员,并按规定报送信息。重特大突发性案(事)件以及重要信息报送及时,平时月、季报表及时准确;有互联网信息监测员,发现网络危害信息及时报告。(6分。月、季报表不准确、不及时、漏报一次扣1分;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漏报、瞒报一次扣1分)

6

 

撰写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调研文章2篇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有综治暨平安建设述职报告。(2分。每项1分)

2

 

公众安全感

公众对本辖区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6%以上。(25分。以县调查全年四次平均数为依据,每高低1%各加减1分)

25

 

公众对本辖区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以上。(25分。以县调查全年四次平均数为依据,每高低1%各加减1分)

25

注:扣分时扣完本项分值为止。所有要求上报的报表、信息、调研文章、述职报告等材料,均以县综治办接收和统计到的为准,年终不检查,由县综治办根据统计情况直接赋分。

        考核组组长签字:                      考核人员签字:                        被考核镇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