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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13年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

索引号: XW-khb-tzgg--2013-001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3-11-13 09:56 成文日期: 2013-11-13 09:56
发布文号: 宁考办发〔2013〕8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全面推进落实我县2013年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持续稳定增长,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对象
     (一)考核内容和依据
    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宁办发〔2013〕4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宁陕县2013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考核对象
    各镇及承担2013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部门。
    二、考核方式
 日常抽查、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项目责任单位自评和考核组审定汇总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评分标准
 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定量考核,考核设置基本分值100分。
 (一)县级重点项目单项考核
    1.落实重点项目镇或部门管理工作机制(10分)。项目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文件、记录资料为依据,缺一项扣5分。
    2.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60分)。完成投资额由县统计局提供,并加盖公章。完成当年投资计划任务和形象进度由县发改局提供。超(欠)计划按超减比例加减分,种养类群体项目投资以项目业主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为依据,由项目责任单位(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提供,考核时未提供,此项不得分。政府投资类项目超总计划完成不得加分。
    3.项目协调工作(20分)。专题研究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并有会议记录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深入项目现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4次及以上的得8分,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项目信息报送7分。责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25日前将项目投资情况、形象进度报表报县项目办,少报、漏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项目实施安全(10分)。年内无安全事故计满分;发生一般性受伤责任事故,且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每次扣2分;发生一般性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且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每次扣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视情节扣4-8分。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的此项得零分。此项由安监局负责赋分。
    (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考核
    对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单位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次赋分评定。
    1.“好”:当年全面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计分标准为90-100分。
    2.“较好”: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跑项目、争取项目取得突出成效,批文或资金到位,招商引资有重大进展,具备来年首季开工条件,计分标准为80-89分。
    3.“一般”: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项目争取有明显进展,争取资金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具备招商引资或来年开工条件。计分标准为60-79分。
    4.“差”: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差,规范文本未达到项目要求,争取资金无进展,不能作为来年招商引资或开工项目。计分标准为50-59分。
    (三)县级重点项目综合考核
    1.项目管理(10分)。落实重点项目镇或部门管理工作机制(10分)。项目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以文件、记录资料为依据,缺一项扣5分。
    2.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60分)。当年项目投资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当年项目投资实际完成数/年度承担的总项目目标任务数×100%),100%得基本分20分,每增(减)1%加(扣)0.1分;当年形成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15分)。(本单位重点项目投资实际完成数/全县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数×100%),完成全年任务数得基本分20分,每增(减)0.5%加(扣)1分;按照年初重点项目计划要求,完成当年投资建设内容(15分)。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的按照完成比例赋分;当年项目开工率(10分)。(已开工的项目个数/承担的总项目个数×100%),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3.项目协调工作(20分)。完善相关手续,项目开工固定资产投资纳入统计盘子得1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专题研究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并有会议记录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深入项目现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4次及以上的得5分,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项目信息报送5分。责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25日前将项目投资情况、形象进度报表报县项目办,少报、漏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项目实施安全(10分)。年内无安全事故计满分;发生一般性受伤责任事故,且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每次扣2分;发生一般性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且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每次扣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视情节扣4-8分。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的此项得零分。
    四、考核程序
 承担项目推进工作任务的被考核单位于2013年12月上旬,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书面材料和有关依据的复印件报送县发改局、统计局、考核办。材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评优资格。由县发改局牵头,统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由县发改局提出初步考核意见送主管县长签字,送县考核办提交县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结果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本办法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宁陕县2013年重点项目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赋分表
          2.宁陕县2013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赋分表
          3.宁陕县2013年重点项目工作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赋分表                                  

 

附件1

 

 

 

 

 

宁陕县2013年重点项目单项考核赋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标准分

自查得分

考核赋分

备注

 

 

合计

100

 

 

 

 

项目管理

10

 

 

 

 

 

落实重点项目镇或部门管理工作机制(10)。项目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以文件、记录资料为依据,缺一项扣5

10

 

 

 

 

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

60

 

 

 

 

1

当年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并进入全县固定资产统计盘子统计(40分)。每增(减)按比例增(扣)分

40

 

 

完成投资额由县统计局提供,并加盖公章。完成当年投资计划任务和形象进度由县发改局提供。种养类群体项目投资以项目业主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为依据,由项目责任单位(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提供,考核时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2

当年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并形成相应投资实物量(20分)。每增(减)按比例增(扣)分

20

 

 

 

项目协调工作

20

 

 

 

 

 

专题研究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并有会议记录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深入项目现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4次及以上的得8分,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项目信息报送7分。责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25日前将项目投资情况、形象进度报表报县项目办,少报、漏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0

 

 

 

 

项目实施安全

10

 

 

 

 

1

年内无安全事故计满分;发生一般性受伤责任事故,且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每次扣2分;发生一般性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且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每次扣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视情节扣4-8分。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的此项得零分

10

 

 

由安监局负责提供考核依据

 注:考核范围和对象即宁办发[2013]4号文件中的所有项目和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考核组签字:

被考核单位签字:

 

 

 

附件2

 

 

 

 

 

 

宁陕县2013年重点前期项目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赋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考核内容

格次

赋分标准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自查赋分

考核赋分

备注

1

当年全面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90-100

 

 

 

 

2

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跑项目、争取项目取得突出成效,批文或资金到位,招商引资有重大进展,具备来年首季开工条件

较好

80-89

 

 

 

 

3

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项目争取有明显进展,争取资金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具备招商引资或来年开工条件

一般

60-79

 

 

 

 

4

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差,规范文本未达到项目要求,争取资金无进展,不能作为来年招商引资或开工项目

50-59

 

 

 

 

 注:考核范围和对象即宁办发[2013]4号文件中重点前期项目及责任单位

  考核组签字:

 

 

被考核单位签字:

 

 

 

附件3

 

 

 

 

 

宁陕县2013年重点项目工作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赋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标准分

自查得分

考核赋分

备注

 

 

合计

100

 

 

 

 

项目管理

10

 

 

 

 

 

落实重点项目镇或部门管理工作机制(10)。项目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以文件、记录资料为依据,缺一项扣5分。

10

 

 

 

 

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

60

 

 

 

 

1

当年项目投资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当年项目投资实际完成数/年度承担的总项目目标任务数×100%),100%得基本分20分,每增(减)1%加(扣)0.1分。

20

 

 

完成投资额由县统计局提供,并加盖公章。完成当年投资计划任务和形象进度的计50分。超()计划按超减比例加减分,种养类群体项目投资以项目业主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为依据,由项目责任单位(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提供,考核时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2

当年形成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15分)。(本单位重点项目投资实际完成数/全县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数×100%),完成全年任务数得基本分20分,每增(减)0.5%加(扣)1分。

15

 

 

 

3

按照年初重点项目计划要求,完成当年投资建设内容(15分)。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的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15

 

 

 

4

当年项目开工率(10分)。(已开工的项目个数/承担的总项目个数×100%),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10

 

 

 

项目协调工作

20

 

 

 

 

1

完善相关手续,项目开工固定资产投资纳入统计盘子得1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10

 

 

 

 

2

专题研究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并有会议记录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深入项目现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4次及以上的得5分,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项目信息报送5分。责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25日前将项目投资情况、形象进度报表报县项目办,少报、漏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

 

 

 

 

项目实施安全

10

 

 

 

 

1

年内无安全事故计满分;发生一般性受伤责任事故,且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每次扣2分;发生一般性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且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每次扣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视情节扣4-8分。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的此项得零分。

10

 

 

由安监局负责提供考核依据

 注:考核范围和对象即宁办发[2013]4号文件中的所有项目和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考核组签字:

被考核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