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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13年度生态旅游单项考核奖评选办法

索引号: XW-khb-tzgg--2013-001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3-11-04 09:27 成文日期: 2013-11-04 09:27
发布文号: 宁考办发〔2013〕12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宁办发〔2013〕51号文件印发的《宁陕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单项奖设立意见》,结合我县生态旅游产业建设实际,特制定2013年度生态旅游单项考核奖评选办法。
  一、考核评选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原则,鼓励先进、突出发展原则。
  二、考核对象
  旅游重点镇,即: 城关镇、筒车湾镇、皇冠镇、广货街镇、 江口回族镇。
  三、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100 分)
  1.旅游项目建设(35分)。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完成当年旅游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计划数以宁办发〔2013〕4号文件为准,完成投资额以县计划局、统计局认定数据为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得标准分,每超10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的50%;每少10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2.旅游招商引资(15分)。策划包装旅游招商引资储备项目2个以上得5分;完成旅游招商引资1.2亿元以上得5分;完成到位资金1400万元以上得5分。
  3.旅游村镇建设(15分)。按要求抓好旅游村镇建设。考核内容以宁办发〔2013〕48号文件为准,依据旅游村镇完成情况进行赋分。旅游村镇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较差,资料不全,不得分;旅游村镇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较好,资料相对齐全得10分;旅游村镇建设完成情况好,资料齐全,通过验收得15分。
  4.接待能力建设(15分)。引导农家乐、农家宾馆发展,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建设,完成下达的游客接待和综合收入任务,统计档案齐全。完成游客接待和旅游收入任务得10分;报表齐全得5分;按时报送得3分;报表每缺一次扣1分,不按时报送每次扣0.5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5.旅游宣传促销(10分)。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得3分;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开展旅游宣传2次以上得3分;引导辖区内旅游企业设立大型旅游广告宣传牌得4分。未完成视情况扣分。
  6.旅游安全(10 分)。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全年无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得标准分,发生一起扣2分,发生两起及以上该项不得分。
  四、考核实施
  考核采取自查和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各镇将生态旅游工作书面自查报告于2013年12月25日前报县旅游局和县考核办。由县旅游局组织实施考核评选,考核方式以平时记载、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结束后,由县旅游局提出初步考核意见送主管县长签字后,送县考核办提交县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结果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本办法由县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宁陕县2013年度生态旅游单项考核赋分表

 

宁陕县 2013 年度态旅游项考赋分表

                          被考核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分类

考核

内容

目标要求

赋分办法

自查

得分

考核

得分

项目建设(35分)

旅游

投资

完成当年旅游项目投资计划,与形象进度一致。

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完成当年旅游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计划数以宁办发〔2013〕4号文件为准,完成投资额以县计划局、统计局认定数据为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得标准分,每超10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的50%;每少10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招商引资(15分)

旅游

招商

引资

包装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开展旅游招商活动。

策划包装旅游招商引资储备项目2个以上得5分;完成旅游招商引资1.2亿元以上得5分;完成到位资金1400万元以上得5分。

 

 

旅游村镇建设(15分)

标识体系及旅游经营

示范户建设等

完成旅游村镇建设任务,通过市政府达标验收。

按要求抓好旅游村镇建设。考核内容以宁办发〔2013〕48号文件为准,依据旅游村镇完成情况进行赋分。旅游村镇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较差,资料不全,不得分;旅游村镇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较好,资料相对齐全得10分;旅游村镇建设完成情况好,资料齐全,通过验收得15分。

 

 

接待能力建设(15分)

旅游

接待

及综

合收

引导农家乐、农家宾馆发展,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引导农家乐、农家宾馆发展,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建设,完成下达的游客接待和综合收入任务,统计档案齐全。完成游客接待和旅游收入任务得10分;报表齐全得5分;按时报送得3分;报表每缺一次扣1分,不按时报送每次扣0.5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旅游宣传促销(10分)

旅游宣传促销

工作开展情况

重视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旅游宣传推介活动。

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得3分;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开展旅游宣传2次以上得3分;引导辖区内旅游企业设立大型旅游广告宣传牌得4分。未完成视情况扣分。

 

 

旅游安全(10分)

旅游

安全

生产

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全年无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得标准分,发生一起扣2分,发生两起及以上该项不得分。

 

 

                        考核组签字:                                                     被考核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