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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县直部门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社会评价方案(试行)

索引号: FB-xxfbxxb--mbzrkh-2017-0253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6-18 15:06 成文日期: 2017-06-18 15:06
发布文号: 宁办发〔2017〕14号 公开目录: 目标考核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陕县县直部门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社会评价方案(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宁陕县县直部门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社会 评价方案(试行)
 
    一、评价原则
    季度考核社会评价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上评下”与“下评上”相结合,干部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围绕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社会,完善社会评价方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以民意促发展、提升工作实效。
    二、评价内容
    季度考核社会评价采取工作满意度调查和网上征求意见建议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考核县直部门围绕全市追赶超越履行职能、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干部作风、党风政风等方面工作。
    三、评价方法
    1.工作满意度调查,采取电话访问和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电话访问依据调查对象数据库,使用电话调查系统随机抽取号码进行调查,由县民调中心负责;问卷测评在县级领导中进行,由县考核办组织。
    2.网上征求意见建议,采取网络问卷方式进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征求意见专栏,收集群众对县直部门的意见建议。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评价主体
    1.电话访问调查对象,包括工作服务对象、系统干部职工和扶贫对象三部分。
调查对象库分为工作服务对象库、系统干部职工库和扶贫对象库三部分。其中,工作服务对象库:原则上,各单位确定30人以上的数据库。系统干部职工库:按照部门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扶贫对象库:分别在县直部门包抓贫困村中的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中确定30人以上的数据库。
    40人以上的单位调查有效样本数量不少于40个,其中扶贫对象不少于15个、工作服务对象15个、系统干部职工10个;40人以下的单位调查有效样本数量不少于25个,其中扶贫对象不少于10个、工作服务对象10个、系统干部职工5个;10人以下的单位调查有效样本数量不少于20个,其中扶贫对象不少于10个、工作服务对象10个、系统干部职工5个以内。
    2.问卷测评调查在全体县级领导中进行。
    3.网上征求意见建议面向全社会。
    五、评价时间
    1.县直部门工作满意度电话访问调查和问卷测评每年3次,分别于每年4月、7月、10月中旬开展。
    2.网上征求意见建议全年实施,每年4月、7月、10月上旬进行意见建议汇总整理。
    六、评价分值
    季度社会评价采取百分制,其中工作服务对象、系统干部职工评价40分,问卷测评40分,扶贫对象评价20分。
    县直部门工作满意度电话调查和问卷,由访问对象按照调查问卷满意程度从10分至1分进行打分,打分结果由计算机统一汇总,按照被考核单位有效样本计算得分。
    七、其他事项
    1.评价访问对象数据库建设由县考核办牵头,县扶贫局、县统计局、县民调中心及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2.网上征求意见建议作为县直部门季度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县政府办汇总整理后,分别向县统计局、县督查督办室和相关单位反馈,并在全县季度点评会议上对突出问题进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