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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关于落实“三项机制”具体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FB-xxfbxxb--mbzrkh-2017-026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6-21 15:05 成文日期: 2017-06-21 15:0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目标考核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组):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三项机制”落实工作的通知》(安组字﹝2017﹞34号)和《宁陕县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我县落实“三项机制”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县委出台《宁陕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鼓励激励办法)《宁陕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容错纠错办法)《宁陕县推进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能上能下办法),建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和“两个确保”的重要制度保障。全县各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三项机制”落实的重大意义,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一项制度化、常态化、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常、抓细、抓出成效。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主要责任人要带头履职尽责抓落实,把此项工作牢记心头,紧抓手上,促其落地生根,发挥保障作用。
    二、明确任务
    1.各镇各部门尽快制定完善本单位“三项机制”及配套措施。要坚持深入学习省市“三项机制”具体内容,深刻认识“三项机制”作为“根本保障方案、陕西特色方案、具体行动方案”的理论价值、制度价值和实践价值,围绕管长远、管总体、管根本,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治理“庸懒散”行为,营造出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良好氛围。认真对照县委出台的“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及配套措施,于3月22日下午6时前将电子版报送考核办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初审。(联系人:史蕾,电子邮箱:526417030@qq.com)。各镇各部门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经单位党组织研究通过后下发执行。
    2.制定县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措施。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关于制定年休假应休未休补助、加班未调休补休补助的制度,由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4月底前完成。
    (2)关于制定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健康体检的制度,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总工会配合,4月底前完成。
    (3)关于建立职工医疗救助基金的制度,由县财政局牵头,县人社局、县卫计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4)关于分层次制定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各镇各部门负责,6月底前完成。
    三、几点要求
    1.各镇各部门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宁陕县“三项机制”,全面细化落实省委市委文件精神,体现特色,突出特点,树立鲜明导向,不要照抄照搬,避免上下一般粗。
    2.本次“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和配套机制制定工作,由各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严把政策关、程序关、文字关,逐条逐句斟酌,确保于法周延、科学合理,使本单位制定的“三项机制”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3.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要突出考核指标导向(围绕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追赶超越季度点评考核指标任务来设定),突出中心工作导向(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中心工作任务)。在干部鼓励激励方面,要突出职能工作导向,围绕本单位职能工作设定奖励激励项目,要明确关心关爱激励内容;在容错纠错方面,明确划分出适合本单位干部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和容错免责或减责的具体情形,提出纠错改正机制,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方面,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能上”、“能下”的具体情形。
    4.“三项机制”实施方法及其配套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