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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关于落实2017年度市上考核我县指标任务和责任的通知

索引号: FB-xxfbxxb--mbzrkh-2017-0315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6-27 14:41 成文日期: 2017-06-27 14:41
发布文号: 宁办字〔2017〕79号 公开目录: 目标考核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落实2017年度市上考核我县指标任务和责任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市委、市政府对我县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已经安办字〔2017〕64号文件下达,为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市考指标全面完成,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请按以下要求抓好所分工负责指标的落实和推进完成工作。

一、逐级夯实责任。市考我县指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县级领导为所负责指标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该指标的直接责任人。《2017年度市上考核我县指标任务和责任分解一览表》(附后)中明确的每一项市考指标的县级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履行分管责任,牵头抓总责任、直接责任和配合责任。同一指标由多个责任部门共同承担的,由排在第一位的责任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工作。各镇各部门要迅速对承担的市考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主抓领导、主抓股室和主抓人员,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标准进度,建立健全自上而下、分工明确、任务到人的抓落实责任体系。

二、切实抓好落实。各镇、各部门要把落实和完成市考指标任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落实。

各责任领导要定期督促检查,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各责任部门要按月自查责任到位、措施落实、指标进度情况,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市考指标完成情况报县考核办备查;各责任人要定期研究安排,实时跟进工作措施,倾注主要精力抓好市考指标任务的推进和完成;各配合单位要通力协作,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承担市考我县量化指标的县级责任部门,要紧盯该指标的全市领先县区,着力在加快完成进度上下功夫,力争全年多超额、取得靠前位次;承担市考我县共性指标的县级责任部门,要按照创特色、创品牌的要求,着力在工作创新、培育亮点、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力争进一步提高我县工作在全市的影响力和年终市对我县考核的较高评等赋分。承担控制性倒扣分指标的县级责任部门,要吃透市上的考核办法,树立底线思维,确保不丢分。县级各责任部门要在全力抓好市考我县指标落实和推进工作的同时,注意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的经常性沟通汇报,确保我县完成市考指标的成效得到市级对口部门的认可和肯定。

三、强化预警督办。各镇、各部门要紧盯市考指标完成进度,定期分析研判,注重督促检查,强化预警督办,确保市考我县指标任务全面和超额完成。县督查督办室要定期对各镇和各责任部门完成市考指标进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县考核办要建立市考指标月进度台账,从时间节点要求、往年同期进度和在全市各县区的位次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在半年、三季度末和11月底前,要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市考指标推进会,每季度通报各镇、各责任部门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对欠账指标及时预警督办,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镇和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跟进。

四、严格奖惩措施。要认真落实《市考指标监测预警督办办法》(宁办发〔2016〕1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将各镇、各部门落实和完成市考指标任务情况,与县对各镇、部门考核紧密挂钩,实行双倍加减分、优先和限制评优、发生重大问题减分及“一票否决”、市考我县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等更加严格的奖优罚劣机制,以有力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措施保障市考我县指标任务的全面超额完成,努力实现我县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进位争优”目标。


附件:2017年度市上考核我县指标任务和责任分解一览表


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