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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索引号: FB-xxfbxxb--mbzrkh-2017-032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8-18 15:48 成文日期: 2017-08-18 15:48
发布文号: 宁办发〔2017〕11号 公开目录: 目标考核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陕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委(组):
    《宁陕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已经县委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宁陕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深入了解干部、关心干部和爱护干部,增强干部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三项机制”等规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原则,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干部意见建议,倾听干部心声心愿,了解干部困难困惑,提出要求,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的责任感和进取心,为实现“追赶超越”、落实“五个扎实”要求、争做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对象及分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式谈心谈话。
    1.县委负责对在职县级干部、各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
    2.各镇党委负责对在职的其他科级干部以及所管理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3.县直各部门党委(组)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其他在职的科级干部和所管理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三、方式及类型
    谈心谈话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要做到“五必谈、四必访”,即:干部思想波动、工作变动、工作失误、有信访举报、受到批评处分必谈,家庭婚丧嫁娶、发生矛盾纠纷、生活困难、干部生病住院必访。
    1.坚持日常沟通谈话。在日常工作中,应适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领导班子的运行和思想政治建设情况,掌握干部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征求干部对组织、对班子、对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把县委、县政府或本镇、本部门的工作意图、思路,通过沟通取得一致,进一步调动班子成员和干部的积极性。
    2.结合专项工作谈话。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利用换届考察、分析研判、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专项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力争做到常态化、全覆盖。
    3.适当开展走访谈话。负责谈心谈话的领导,可以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干部开展走访,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家庭等情况,体现组织的关心与温暖,增强干部对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
    四、谈话内容
    负责谈心谈话的领导要制定谈心谈话计划,有计划地分类、分批、有序进行,主动邀谈。应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向干部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进行激励、勉励、提醒谈话;
    2.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3.听取干部的意见建议;
    4.听取干部反映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或问题;
    5.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五、有关要求
    1.谈心谈话要讲究谈话技巧,营造宽松融洽的气氛。要力求客观准确,对谈话对象取得的成绩应当肯定鼓励,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提醒告诫。
    2.要做好谈心谈话记录、梳理,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设性意见建议要认真采纳,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县委,并以适当方式向干部个人反馈。谈心谈话记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留存。
    3.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谈心谈话内容,不准向谈心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其他不宜阅看的材料给谈心谈话对象阅看。
    4.各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针对本镇、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谈心谈话制度,并认真执行;县委组织部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总结成效,努力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