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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XZF-xzfxzf-ghjh--2012-025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3-10 16:28 成文日期: 2012-03-10 16:2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汲取我市近期发生的“2.17”、“3.3”2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在我县发生,按照市政府3月3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至5月31日,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围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县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好转,预防和减少一般死亡交通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道路:210国道,县乡道路。


    (二)车辆:客运班车、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拉土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
 

    (三)人员:各类驾驶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镇政府,县交通局、住建局、公路段、交警大队在3月20日前,负责对全县道路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统一报县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负责提出治理建议。210国道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县公路段进行治理;县级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县交通局治理;乡村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各镇政府治理;城区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县住建局治理。各镇要对辖区内的厂矿、企业、学校、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交警部门要对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二)交警部门负责加大路面管控。交警部门要集中全部警力,投入所有测速仪和监控摄录设备,全面围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管控力度。要把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严查客运班车、非法营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拉土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周五、周日接送中小学生车辆的检查,做到严查严管“四不放过”(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过,当事人得不到教育不放过,违法行为未受到惩罚不放过,违法行为人认识错误不到位不放过)。要严管从事客运的各类车辆,尤其要严查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重处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全力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大队对多次违法的客运驾驶员以及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客运驾驶员要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建议运管部门取消其营运资格。


    (三)各镇政府负责加强县乡道路监管。按照宁政办发〔2009〕47号文件精神,各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县乡道路监管的主体职责,确保履责到位。要认真排查危险路段,积极进行治理,完善警示标志;认真检查辖区的各种车辆,督促完善手续,全力劝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红白喜事要主动上门宣传提醒,减少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要督促落实干部包抓包挂低速载货汽车的责任,严禁非法载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各镇派出所负责加强对县乡道路的安全监管。各镇派出所,特别是辖区没有设立交警中队的镇派出所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查客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抢客拉客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员、超速、你争我抢和驾车中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三访三评”活动,抓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深入学校周边调查,掌握有无包接包送学生的车辆,并坚决予以取缔;严查手续不全及车况不好的车辆接送学生;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警中队和各镇派出所要与本辖区的学校密切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学校设立兼职安全员,在周五放学时监督学生戴安全头盔,教育学生不乘坐违法车辆。
 

    (五)加强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交通运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黑出租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查获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交通运管部门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要做到常态化,与交警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打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近期,各镇政府,县教体局、广电局、司法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交警大队、交通运管所要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以旬阳“2.17”、紫阳“3.3”重大交通事故为典型案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六上”(上电视、上网络、上报纸、上广播、上短信、上板报)、“六进”(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院落、进企业、进厂矿)。各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倡导文明驾驶、守法行车,摒弃违法陋习。教体局要督促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抵制交通陋习。各镇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农村群众和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坚决不乘坐超员车和非法营运的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安定。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细化任务,夯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大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县交安委、县督查督办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各类隐患,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县交安委办公室负责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对工作落实、整顿效果等进行检查。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